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公室、依法治校办公室、督查室、外事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公室为学院党委工作部门,院长办公室、依法治校办公室、督查室、外事办公室为学院行政工作部门,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负责学院党政重要活动、会议的筹备、组织、协调、记录等各项服务工作。
2.负责党委主体责任相关工作。
3.负责学院党政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学院党政文件、信函、简报等文稿的起草、审核和印发。
4.负责督办学院党委、行政各项重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院党委、行政汇报。
5.负责学院党委、行政印章、印信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各部门印章的刻制、发放、回收和销毁工作。
6.负责教职工考勤、差旅管理、公务接待及公车管理工作。
7.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院级各类信息的搜集、整理、统计、报送工作。
8.负责开展调查研究,为学院党委、行政提供决策参考。
9.负责信访工作,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0.负责学院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依法治校工作。
11.负责学院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做好学院教职工因公短期出国(境)访问考察、参加学术活动、合作研究项目的申报等与国际交流、合作有关的日常工作。
12.负责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和教育。
13.负责机要文件、信件、机要档案的收发、保存;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的使用管理;各级来文的登记、传阅、保管。
14.负责全院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维修改扩项目及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并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15.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人员分工
黄 兵 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
王 妮 党委(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刘绪东 督查及法治教育科科长
张珍祯 审计科科长
汪少洋 秘书机要科副科长
朱彦锦 综合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