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8-01 点击数: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7-28 09:26                        教师管理处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省委人才办同意,决定开展2020年度“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以及教研机构教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原则上除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师德师风、德育工作、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研、指导培养教师等方面条件要求外,还应分别满足下述条件: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长期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高等学校现任校级领导不得参评。

2.中等及以下学校(含教研机构,下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为市(州)及以上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省卓越工程第五阶段培养对象。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并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序前三),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3.中等及以下学校(含教研机构,下同)名师工作室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师。教研机构教研人员作为主持人申报的,其工作室成员中教学一线教师应不少于70%。

4.本科高校申报人近3年主讲课程的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高职学校申报人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每5年不少于6个月。

三、推荐及评选名额

2020年共评选50个湖北名师工作室。其中,中等及以下学校、高等学校各25个。

各地各高校推荐名额按专任教师数比例和实施绩效分配(见附件1)。省直单位、大型厂矿企业和高校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教育部门组织评审推荐。各地在推荐时应兼顾学科、学段平衡。

四、评选程序

(一)中等及以下学校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申报。

2.单位评议推荐。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成立评议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并签署评议推荐意见;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级教育部门。

3.县级考核推荐。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单位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参评资格;成立考核推荐工作组,组织专家进行考核推荐,并签署考核推荐意见。县级推荐人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州)教育部门。

4.市(州)评审推荐。市(州)教育部门审核县级教育部门考核推荐程序;成立评审推荐委员会,对县级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评,形成市(州)评审推荐意见。按推荐指标投票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5.省级评选公布。省教育厅成立评选委员会,对提交的推荐人选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二)高等学校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申报。

2.学校评审推荐。学校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学校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审推荐,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3.省级评选公布。省教育厅成立评选委员会,对提交的推荐人选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各高校要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点审核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等方面情况,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对违反师德者,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2.坚持评审原则。各地各高校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考核方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高校要规范推荐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六、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表一式5份(A4纸张印制,见附件2、附件5);

2.综合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A3纸张印制,见附件4、附件7);

3.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申报单位填写、A4纸张印制,见附件3、附件6);

4.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须装订成册、内附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1)封面;

(2)目录(须标注页码);

(3)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8);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8)教科研材料。限报主持人及前5名成员近5年在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高校限报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中等及以下学校限报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发表的论文)及主持的厅局级以上课题。

有关奖励和教育科研成果计算至申报截止之日。

请各地各高校于9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0313室(不接受邮寄及快递),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务俊华 程少波,联系电话:027-87328142,邮箱:hubeijsc@163.com。

附件:1.2020年度湖北名师工作室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湖北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3.湖北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4.湖北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名师工作室综合情况一览表

5.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6.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7.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综合情况一览表

8.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候选人诚信承诺书

(点击此处下载全部附件)

2020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附件.docx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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