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公文写作是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以法律法规和党国方针为指导,运用科学原理和写作技巧完成公务文书的撰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公文写作,特整理部分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如下。
一、标题设置
主标题应使用华文小标宋简体字体,加粗,二号字号;副标题应与主标题字体一致,不加粗,三号字号。标题应居中对齐,左右缩进均为字符,行距为28磅。标题可以分为一行或多行,回行时应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多行标题排列时应采用梯形或菱形布局,不应采用上下长短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正式公文标题应要素完整,一般格式为发文机关+关于的+文种。标题回行时应词意完整,不能将词组拆开;发文机关名称应在第一行居中排布;最后一行不能将的与文种单独排列成行。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标题与正文间隔应空一行,字号为五号,行距为最小值12磅。
二、正文设置
一级标题应使用黑体字体,不加粗,三号字号;二级标题应使用楷体_GB2312字体,不加粗,三号字号;三级标题、四级标题和五级标题应使用仿宋_GB2312字体,加粗,三号字号;其余正文应使用仿宋_GB2312字体,不加粗,三号字号。正文各级各类字体设定完后,应再次选定全文,设置字体为TimesNewRoman。正文应两端对齐,左右缩进均为字符,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段后间距均为行,行距为30磅。主送机关应居正文第一行单独成行,顶格不缩进。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四级标题应依次采用“一、”“(一)”“1.”“(1)”排序标注。
在公文中引用文件时,应按规范将文件名称和发文字号写全,一般格式为《关于XXX的通知》。特别注意发文字号中必须使用六角括号。
附件应在正文末下空一行,靠左缩进2字符排布。标准格式为附件:1.附件名称不用书名号,结尾不加标点符号。单个附件不标注序号。多个附件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序号,并按顺序回行排列。回行时,序号与序号对齐,名称内容与内容对齐。
发文机关署名在正文末下空1-3行,靠右空2字符排布。
成文日期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靠右排布,以发文机关署名为准居中。标准格式为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不编虚位。
在用印时,公章应端正盖住发文机关署名。印章上部约三分之二压在空白处,印章上沿距正文最后一行文字空1行,印章下沿骑年盖月。
附注在成文日期下一行靠左缩进2字符排布。标准格式为:附注内容。
正文中所有标点符号应在中文输入法模式下输入。数字、英文中使用的标点符号按相应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