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教学业务单位,附属单位:
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实行)》要求,为有效防范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学院对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一)成立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大奎
副组长:胡洪波 李高东 童加斌
成 员:江立新 孔庆春 胡 波 陈安明 张凤成苏江华
梁学军 雷良蓉 卢世华 黄 达 钟守兵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附属医院,江立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责任追究。
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当中,对在此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疫情检测报告
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应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院卫生所或附属医院,并由学院卫生所或附属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二、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在学生和教职员工中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对结核病的认识水平,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强化师生健康状况监测
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必检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
四、创建良好的校园卫生环境
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五、加强疫情报告及患病师生的管理
对学校内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由附属医院立即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结核病防治所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师生进行管理。
2016年11月1日